4月3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并拟于近日举办听证会。
根据方案,价格改革范围主要是市自来水公司在广州市中心城区供水服务区域内(包括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黄埔区、白云区、大学城区域等)供应的自来水价格。改革共给出2个方案进行比选,方案一原则为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其他用水合理盈利。方案二原则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按成本定价、其他用水合理盈利。
自来水价格改革将如何变化?变化后对居民和非居民用水会带来哪些影响?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详细地理解阅读方案。
广州市现行自来水价格自2012年实施至今,与近年来国家提出的健全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推进城镇供水价格改革等要求存在差距。加上宏观经济稳步的增长、供水建设投入、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城市供水成本已发生较大变化。为激励提升供水质量、推动供水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研究提出广州市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
广州市发改委曾于2020年12月组织召开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考虑新冠疫情反复,为保民生、助企纾困,自来水价格改革未如期出台。新冠疫情期间,广州市积极采取一定的措施,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水价格、“欠费不停供”等暖企政策,优惠金额达1.2亿元。
2023年,广州物价形势和重要民生商品的价值运行平稳,2024年,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使节约世界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经认真研究,稳妥推进自来水价格改革。
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46号令)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城镇供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本轮自来水单位定价成本2.46元/立方米(不含税),核定准许收益率5.8%,平均供水价格拟从2.53元/立方米(含税)调整为3.4元/立方米(含税)。
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分别从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调整为2.60元/立方米、3.90元/立方米、7.80元/立方米;增设居民合表水价,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86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3.46元/立方米调整为4.5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从20元/立方米调整为25元/立方米。
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分别从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调整为2.46元/立方米、3.69元/立方米、7.38元/立方米;增设居民合表水价,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71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3.46元/立方米调整为4.81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从20元/立方米调整为25元/立方米。
两个必选方案的平均供水价格都是3.4元/立方米(含税),主要是居民和非居民对供水价格持续上涨的分担程度不一样。方案一居民水价第一阶梯与非居民自来水价格调整幅度基本一致,更好地平衡居民、非居民两者负担;方案二居民第一阶梯水价以成本定价,非居民用户承担了更多自来水成本上涨的压力。
广州市现行自来水价格自2012年实施至今,已近12年。受宏观经济稳步的增长、供水建设投入、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城市供水成本已发生较大变化。
其中,原水成本方面,广东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自2016年起从0.12元/立方米调整为0.2元/立方米;厂站网建设方面,建设投产北部水厂一期及配套工程、推进71条城中村供水改造、完成10.95万户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和3123公里老旧管网改造,以及智慧供水改造工程等近十年累计投入约150亿元。
除了调整分类用户的用水价格外,本轮自来水价格改革还有以下三项主要的改革措施。分别是:
(一)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一是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的价差比按规定从1∶1.5∶2调整为1∶1.5∶3。二是4人(含)内的家庭居民用水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上限从26立方米下调至21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上限从34m立方米下调至27立方米。三是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含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居民第一阶梯水价的110%执行。
(二)实施非居民用水(含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非居民(含特种用水用户)超定额用水幅度在用水定额20%以内(含)的部分、20%至40%(含)部分、40%以上部分,分别按分类标准水价的1倍、2倍、3倍加价收费。
(三)建立自来水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建立城镇供水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水资源费(税)、原水价格发生调整时,自来水价格按公式同向联动。二是建立周期监督管理机制,每3年开展一次成本监审工作,当供水成本波动幅度超过20%时,按程序启动调价工作。下一轮以后各监管周期的供水成本波动幅度阈值,结合相应供水规划明确。
据测算,方案一的第一阶梯居民用户(占比80%以上)、第二阶梯居民用户(占比10%左右)人均水费分别增支约3.2元/月、6.4元/月,方案二的第一阶梯、第二阶梯居民人均水费分别增支约2.5元/月、5.4元/月。关于第三阶梯居民用户(占比小于10%),两个方案对该类用户的水费影响较大,人均月水费增支约20元,有助于强化用户节约用水意识。
为保障低收入居民生活不受影响,对困难群众、烈士遗属及优抚对象按原自来水价格标准维持不变。具体为:
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的用水按0.7元/立方米计收,超出部分仍按1.98元/立方米计收。上述用户的认定标准,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023年广州市中心城区工业用户平均每户用水量约839立方米/月。上述2套方案价格影响工业用户水费支出分别增加923元/月、1132元/月。
2023年广州市中心城区商业用户平均每户用水量约204立方米/月。上述2套方案价格影响商业用户水费支出分别增加225元/月、276元/月。其中,预计餐饮业水费支出分别增加126元/月、154元/月,理发及美容服务业水费支出分别增加28元/月、35元/月。
两个方案的特种用水价格均从20元/立方米调整为25元/立方米,该类用户水费支出将增加25%。
根据穗发改〔2022〕54号、穗发改规字〔2017〕4号,居民生活类污水阶梯水量随自来水阶梯水量调整。污水处理费阶梯价格征收标准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不在此次调整范围。
立足《广州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推进西江中途泵站等原水工程,北部水厂二期、南洲水厂及穗云水厂扩容工程,逐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供水系统产能;新建南线、北线、临江大道等供水干线,加快老旧管网改造升级,提升水量水质供给保障能力;推进新增10万户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对改造后移交供水企业的配建户外供水设施实施维护管理,实施供水网格化服务,打通供水服务“最后一公里”;继续推进农村、城中村供水改造,助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提升客户服务便捷度,优化用水业务网上办理流程,提升市民用水幸福感。
4月3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并拟于近日举办听证会。
根据方案,价格改革范围主要是市自来水公司在广州市中心城区供水服务区域内(包括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黄埔区、白云区、大学城区域等)供应的自来水价格。改革共给出2个方案进行比选,方案一原则为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其他用水合理盈利。方案二原则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按成本定价、其他用水合理盈利。
自来水价格改革将如何变化?变化后对居民和非居民用水会带来哪些影响?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详细地理解阅读方案。
广州市现行自来水价格自2012年实施至今,与近年来国家提出的健全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推进城镇供水价格改革等要求存在差距。加上宏观经济稳步的增长、供水建设投入、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城市供水成本已发生较大变化。为激励提升供水质量、推动供水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研究提出广州市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
广州市发改委曾于2020年12月组织召开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考虑新冠疫情反复,为保民生、助企纾困,自来水价格改革未如期出台。新冠疫情期间,广州市积极采取一定的措施,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水价格、“欠费不停供”等暖企政策,优惠金额达1.2亿元。
2023年,广州物价形势和重要民生商品的价值运行平稳,2024年,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使节约世界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经认真研究,稳妥推进自来水价格改革。
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46号令)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城镇供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本轮自来水单位定价成本2.46元/立方米(不含税),核定准许收益率5.8%,平均供水价格拟从2.53元/立方米(含税)调整为3.4元/立方米(含税)。
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分别从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调整为2.60元/立方米、3.90元/立方米、7.80元/立方米;增设居民合表水价,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86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3.46元/立方米调整为4.5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从20元/立方米调整为25元/立方米。
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分别从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调整为2.46元/立方米、3.69元/立方米、7.38元/立方米;增设居民合表水价,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71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3.46元/立方米调整为4.81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从20元/立方米调整为25元/立方米。
两个必选方案的平均供水价格都是3.4元/立方米(含税),主要是居民和非居民对供水价格持续上涨的分担程度不一样。方案一居民水价第一阶梯与非居民自来水价格调整幅度基本一致,更好地平衡居民、非居民两者负担;方案二居民第一阶梯水价以成本定价,非居民用户承担了更多自来水成本上涨的压力。
广州市现行自来水价格自2012年实施至今,已近12年。受宏观经济稳步的增长、供水建设投入、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城市供水成本已发生较大变化。
其中,原水成本方面,广东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自2016年起从0.12元/立方米调整为0.2元/立方米;厂站网建设方面,建设投产北部水厂一期及配套工程、推进71条城中村供水改造、完成10.95万户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和3123公里老旧管网改造,以及智慧供水改造工程等近十年累计投入约150亿元。
除了调整分类用户的用水价格外,本轮自来水价格改革还有以下三项主要的改革措施。分别是:
(一)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一是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的价差比按规定从1∶1.5∶2调整为1∶1.5∶3。二是4人(含)内的家庭居民用水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上限从26立方米下调至21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上限从34m立方米下调至27立方米。三是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含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居民第一阶梯水价的110%执行。
(二)实施非居民用水(含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非居民(含特种用水用户)超定额用水幅度在用水定额20%以内(含)的部分、20%至40%(含)部分、40%以上部分,分别按分类标准水价的1倍、2倍、3倍加价收费。
(三)建立自来水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建立城镇供水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水资源费(税)、原水价格发生调整时,自来水价格按公式同向联动。二是建立周期监督管理机制,每3年开展一次成本监审工作,当供水成本波动幅度超过20%时,按程序启动调价工作。下一轮以后各监管周期的供水成本波动幅度阈值,结合相应供水规划明确。
据测算,方案一的第一阶梯居民用户(占比80%以上)、第二阶梯居民用户(占比10%左右)人均水费分别增支约3.2元/月、6.4元/月,方案二的第一阶梯、第二阶梯居民人均水费分别增支约2.5元/月、5.4元/月。关于第三阶梯居民用户(占比小于10%),两个方案对该类用户的水费影响较大,人均月水费增支约20元,有助于强化用户节约用水意识。
为保障低收入居民生活不受影响,对困难群众、烈士遗属及优抚对象按原自来水价格标准维持不变。具体为:
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的用水按0.7元/立方米计收,超出部分仍按1.98元/立方米计收。上述用户的认定标准,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023年广州市中心城区工业用户平均每户用水量约839立方米/月。上述2套方案价格影响工业用户水费支出分别增加923元/月、1132元/月。
2023年广州市中心城区商业用户平均每户用水量约204立方米/月。上述2套方案价格影响商业用户水费支出分别增加225元/月、276元/月。其中,预计餐饮业水费支出分别增加126元/月、154元/月,理发及美容服务业水费支出分别增加28元/月、35元/月。
两个方案的特种用水价格均从20元/立方米调整为25元/立方米,该类用户水费支出将增加25%。
根据穗发改〔2022〕54号、穗发改规字〔2017〕4号,居民生活类污水阶梯水量随自来水阶梯水量调整。污水处理费阶梯价格征收标准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不在此次调整范围。
立足《广州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推进西江中途泵站等原水工程,北部水厂二期、南洲水厂及穗云水厂扩容工程,逐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供水系统产能;新建南线、北线、临江大道等供水干线,加快老旧管网改造升级,提升水量水质供给保障能力;推进新增10万户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对改造后移交供水企业的配建户外供水设施实施维护管理,实施供水网格化服务,打通供水服务“最后一公里”;继续推进农村、城中村供水改造,助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提升客户服务便捷度,优化用水业务网上办理流程,提升市民用水幸福感。
4月3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并拟于近日举办听证会。
根据方案,价格改革范围主要是市自来水公司在广州市中心城区供水服务区域内(包括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黄埔区、白云区、大学城区域等)供应的自来水价格。改革共给出2个方案进行比选,方案一原则为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其他用水合理盈利。方案二原则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按成本定价、其他用水合理盈利。
自来水价格改革将如何变化?变化后对居民和非居民用水会带来哪些影响?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详细地理解阅读方案。
广州市现行自来水价格自2012年实施至今,与近年来国家提出的健全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推进城镇供水价格改革等要求存在差距。加上宏观经济稳步的增长、供水建设投入、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城市供水成本已发生较大变化。为激励提升供水质量、推动供水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研究提出广州市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
广州市发改委曾于2020年12月组织召开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考虑新冠疫情反复,为保民生、助企纾困,自来水价格改革未如期出台。新冠疫情期间,广州市积极采取一定的措施,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水价格、“欠费不停供”等暖企政策,优惠金额达1.2亿元。
2023年,广州物价形势和重要民生商品的价值运行平稳,2024年,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使节约世界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经认真研究,稳妥推进自来水价格改革。
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46号令)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城镇供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本轮自来水单位定价成本2.46元/立方米(不含税),核定准许收益率5.8%,平均供水价格拟从2.53元/立方米(含税)调整为3.4元/立方米(含税)。
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分别从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调整为2.60元/立方米、3.90元/立方米、7.80元/立方米;增设居民合表水价,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86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3.46元/立方米调整为4.5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从20元/立方米调整为25元/立方米。
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分别从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调整为2.46元/立方米、3.69元/立方米、7.38元/立方米;增设居民合表水价,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71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3.46元/立方米调整为4.81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从20元/立方米调整为25元/立方米。
两个必选方案的平均供水价格都是3.4元/立方米(含税),主要是居民和非居民对供水价格持续上涨的分担程度不一样。方案一居民水价第一阶梯与非居民自来水价格调整幅度基本一致,更好地平衡居民、非居民两者负担;方案二居民第一阶梯水价以成本定价,非居民用户承担了更多自来水成本上涨的压力。
广州市现行自来水价格自2012年实施至今,已近12年。受宏观经济稳步的增长、供水建设投入、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城市供水成本已发生较大变化。
其中,原水成本方面,广东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自2016年起从0.12元/立方米调整为0.2元/立方米;厂站网建设方面,建设投产北部水厂一期及配套工程、推进71条城中村供水改造、完成10.95万户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和3123公里老旧管网改造,以及智慧供水改造工程等近十年累计投入约150亿元。
除了调整分类用户的用水价格外,本轮自来水价格改革还有以下三项主要的改革措施。分别是:
(一)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一是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的价差比按规定从1∶1.5∶2调整为1∶1.5∶3。二是4人(含)内的家庭居民用水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上限从26立方米下调至21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上限从34m立方米下调至27立方米。三是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含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居民第一阶梯水价的110%执行。
(二)实施非居民用水(含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非居民(含特种用水用户)超定额用水幅度在用水定额20%以内(含)的部分、20%至40%(含)部分、40%以上部分,分别按分类标准水价的1倍、2倍、3倍加价收费。
(三)建立自来水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建立城镇供水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水资源费(税)、原水价格发生调整时,自来水价格按公式同向联动。二是建立周期监督管理机制,每3年开展一次成本监审工作,当供水成本波动幅度超过20%时,按程序启动调价工作。下一轮以后各监管周期的供水成本波动幅度阈值,结合相应供水规划明确。
据测算,方案一的第一阶梯居民用户(占比80%以上)、第二阶梯居民用户(占比10%左右)人均水费分别增支约3.2元/月、6.4元/月,方案二的第一阶梯、第二阶梯居民人均水费分别增支约2.5元/月、5.4元/月。关于第三阶梯居民用户(占比小于10%),两个方案对该类用户的水费影响较大,人均月水费增支约20元,有助于强化用户节约用水意识。
为保障低收入居民生活不受影响,对困难群众、烈士遗属及优抚对象按原自来水价格标准维持不变。具体为:
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的用水按0.7元/立方米计收,超出部分仍按1.98元/立方米计收。上述用户的认定标准,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023年广州市中心城区工业用户平均每户用水量约839立方米/月。上述2套方案价格影响工业用户水费支出分别增加923元/月、1132元/月。
2023年广州市中心城区商业用户平均每户用水量约204立方米/月。上述2套方案价格影响商业用户水费支出分别增加225元/月、276元/月。其中,预计餐饮业水费支出分别增加126元/月、154元/月,理发及美容服务业水费支出分别增加28元/月、35元/月。
两个方案的特种用水价格均从20元/立方米调整为25元/立方米,该类用户水费支出将增加25%。
根据穗发改〔2022〕54号、穗发改规字〔2017〕4号,居民生活类污水阶梯水量随自来水阶梯水量调整。污水处理费阶梯价格征收标准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不在此次调整范围。
立足《广州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推进西江中途泵站等原水工程,北部水厂二期、南洲水厂及穗云水厂扩容工程,逐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供水系统产能;新建南线、北线、临江大道等供水干线,加快老旧管网改造升级,提升水量水质供给保障能力;推进新增10万户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对改造后移交供水企业的配建户外供水设施实施维护管理,实施供水网格化服务,打通供水服务“最后一公里”;继续推进农村、城中村供水改造,助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提升客户服务便捷度,优化用水业务网上办理流程,提升市民用水幸福感。